劳动合同法中有明确规定。第四十二条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一)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二)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擅长交通事故、离婚纠纷、债权债务纠纷、知识产权等各类民事案件与各类刑事案件的代理与辩护你好,法律没有这方面的规定,但是连续工作满10年以上的,可以签订不定期劳动合同。
采纳数:23704获赞数:170301个人,也是微信号。专注劳动法十多年,www.2000198.com,累计回答7万多个劳动法问题向TA提问展开全部法律没有规定工作多少年不可以辞退。无论工作多少年,只要存在《劳动合同法》第39条规定的情况,用人单位都可以解除劳动关系而不支付补偿或赔偿。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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